石材翻新合同
甲方:
乙方:
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及相關法律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為明確雙方在石材翻新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,保障雙方的合法權益,特訂立本合同。
一、合同標的
本合同的標的為甲方所擁有的石材翻新工程,包括但不限于大理石、花崗巖、人造石等各類石材的翻新、打磨、結晶等。
二、合同期限
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,至石材翻新工程完工驗收合格之日止。
三、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
合同價款:雙方協(xié)商確定石材翻新工程的總價款為人民幣(以下簡稱“元”)________元。
支付方式:甲方在合同簽訂后________日內支付乙方總價款的50%作為預付款,在石材翻新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支付余下50%的款項。
四、雙方權利和義務
甲方權利和義務: (1)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質量完成石材翻新工程; (2)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價款; (3)甲方有義務提供乙方所需的石材及相關資料。
乙方權利和義務: (1)乙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獲取石材翻新工程的價款; (2)乙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完成石材翻新工程,并保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; (3)乙方有義務對甲方提供的石材及相關資料進行保密。
五、違約責任及解決方式
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,如有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,應當承擔違約責任,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損失。
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石材翻新工程無法按期完成,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應的違約金。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工程無法按期完成,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相應的違約金。
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石材翻新工程無法按期完成,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,但應當協(xié)商解決后續(xù)事宜。
六、本協(xié)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,甲乙雙方各持一份,據(jù)有法律效力。未盡事宜,雙方協(xié)商解決。
甲方(蓋章) 乙方(蓋章)
代表(簽字) 代表(簽字)
聯(lián) 系 電 話: 聯(lián) 系 電 話:
簽 定 日 期: 簽 定 日 期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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